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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浙江树人大学城建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11年10月06日          编辑:          点击:

浙江树人大学城建学院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2011-4-26

浙江树人大学城建学院

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敏萍 赵 阳

成 员:金小群 张蕾 童道琴 周赵凤 靳建明 吴章土 杜宇 张卫东 陈璐 张善荣

浙江树人大学城建学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主 任:杜宇(兼)

成 员:金小群 童道琴 张蕾 周赵凤 靳建明 吴章土 张卫东 陈璐 张善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浙江树人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深化“成才规划”工作,为城建学院学生自主化、高效化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增强创新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素质拓展属实践环节,是城建学院本科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根据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将城建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状况纳入学分制管理和学生评价。

第三条 城建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素质拓展活动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

第四条 本规划适用于在我院就读的四年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

第五条 素质拓展共计4个学分(2010级本科生为3个学分),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科技创新、技能与学习证书等方面。

第六条 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是在前六学期内完成,因特殊情况未修满的学生,须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七条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及计分标准如下所示,学生在各种活动中取得荣誉时,如在同一活动不同级别中获奖,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个,不能累加;如由2人(含)以上的小组获奖时,每人的分值减半(已有相关规定除外);同一作品获得多次奖励时,只记最高分。

第三章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计分标准

一、品德修养(累计不超过2学分)

1.学校重大活动:

每学期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具有奉献精神的重大活动,经认证每次可获得0.1学分。(校十大竞赛、校文化艺术节、科技创业节系列活动参与者、工作人员;校运动会参与者、工作人员均可获得。)

2.学院重大活动:

诸如军训、迎新工作、迎新晚会、新生杯篮球赛、 “天韵杯”创意设计大赛、结构设计大赛、机械设计大赛、建筑设计大赛、毕业生晚会等重大活动参与者、工作人员,经认证每次可获得0.1学分。

3.讲座:

每听三次讲座获得0.05学分(以刷卡为准),一学期累计听讲座获得学分不得超过0.2学分。

4.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每学年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每次加0.3学分,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

要求:每年暑期结束,有完整的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包括暑期社会实践表,实践报告,和正规单位盖章的社会实践证明。每年9月由班级统一收取,学院认定。

5.志愿者服务:

(1)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啦啦队的时间达5小时加0.1学分,达10小时加0.2学分,依次类推,0.5分封顶。(具体时间由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纪检部统计时间为准,需通过学院认定)

(2)献血每次加0.1学分(需出具证明)。

(3)参加市级以上大型活动志愿者服务,每次加0.5学分。

(4)参加迎新志愿者活动、啦啦队、运动会表演节目的学生均可给予认定。

6.学习习惯:

每学期无旷课、迟到、早退及课堂不良行为者,经认证可获得0.1学分。

7.生活习惯:

(1)每学期在寝室检查中获优秀4次(含)以上且无不合格,经认证每位寝室人员可获得0.1学分。

(2)在生活中,有拾金不昧(金额较大)等好人好事的,视情况酌情给分。

8.认定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

二、科技活动

学科竞赛: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

1.课题研究与专利发明:

学生参与(前三名参与人)并完成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课题研究,最高分别记4、3、2、1学分,课题各参与者所获具体学分、由学院与该课题负责教师商议确定;学生发明专利(限第一、第二专利人)记4学分,学生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限第一、第二专利人)每个记2学分,软件著作权每个记1学分。

2.出版著作与发表论文:

学生出版著作,出版著作第一作者最高记4学分,二、三作者最高分别记3、2学分;发表学术论文按照一级学术期刊、二级学术期刊、其它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学术作品、增刊、论文集和汇编),第一作者最高分别记3、2、1学分,第二作者最高分别记1.5、1、0.5学分;若论文被SCI、SSCI 、EI收录,第一、二作者皆可记4学分。

3.认定时间:每学年6月

三、技能与学习证书

1.计算机等级证书:

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二级证书(省级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省级及以上)获得学分0.5学分;取得高级、中级、初级程序员证书分别获得学分2、1、0.5学分,同类证书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学分。

2.外语等级证书:

通过CET-6级记2学分;通过CET-4级记0.5学分,分数达497分(含)以上记1学分;同类证书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学分。

3.职业技能(或资格)证书:

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或资格)证书每证记0.5学分。

4.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完成校就业创业指导课并结业获0.5学分。

5.辅修专业证书:

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获4学分。

四、文体活动

1.文体竞赛:

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文体竞赛(演讲赛、辩论赛、征文、诗词创作比赛、舞蹈比赛、书画比赛、朗诵比赛、体育竞赛等)获奖(三等奖或铜奖以上)最高分别记1.5、1、0.5学分。

校级、院级文体竞赛获奖者分别记0.4、0.3、0.2和0.3、0.2、0.1学分。

五:其它未列活动经学院认定小组认定可酌情给分。

以上由班级统一统计,活动主办部门提供证明,学院认定。

浙江树人大学城建学院素质拓展学分体系记录卡

姓名

性别

学院

专业班级

学号

学年

学期

学分体系

形式

参加内容(时间、地点)

记分总计

认定签名

学院认定

品德修养(累计不超过2学分)

学校重要活动

十大竞赛

运动会

文化艺术节

科技创业节

讲座次数

其它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校级

院级

志愿者服务

社区志愿者服务

献血

大型活动志愿者(市级以上)

啦啦队

其他

学习习惯

迟到、早退、课堂不良行为

旷到

生活习惯

寝室卫生

好人好事

科技活动

学科竞赛

课题研究与发明专利

课题研究(前三名参与人)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专利发明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

出版著作与发表论文

出版著作

第一作者

第二、三作者

发表学术论文

一级学术期刊

二级学术期刊

其它

被SCI、SSCI、EI收录

技能与学习证书

计算机等级证书

二级等级证书

程序员证书

外语等级证书

CET-6

CET-4

职业技能(或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辅修专业证书

文体活动

文体竞赛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