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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举办校第二届 “教学开放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年10月13日          编辑:          点击:

关于举办校第二届 “教学开放月”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课程改革与课堂创新活动,展现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的精神风貌以及我校教学改革取得的成效,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举办校第二届“教学开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展示我校教师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展示《课程改革与课堂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的教学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新成效,发挥教学成果奖的示范与幅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课程改革与课堂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加快我校应用型示范校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活动主要内容和要求

1.课程观摩: 2015-2016学年省厅课改项目相关课程,校一类教改项目相关课程,第四批校级应用性课程,本学期校企合作虚拟班、订单班相关课程,都可列入本次开放月活动观摩课范围。要求每个专业至少一门,省级教学成果奖相关专业的至少两门课程作为本次教学开放月的观摩课。

2.成果展示:第一届教学开放月以来,各教学单位在校企融合、行业学院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教学技能竞赛、科技竞赛、文体竞赛获奖以及教学成果奖等,通过展板、橱窗、画册、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展示与宣传。

3.活动要求:每次观摩课至少有一位教学单位领导参加观摩活动,每位教师参加教学开放月活动不得少于2次,各种形式的展示活动必须组织本单位教师参加参观学习。做好听课记录以及课后的评教活动,同时做好听课记录、评教活动等活动材料的整理和保存工作。校督导组全程参与对口学院课堂观摩的听课活动。

4.活动表彰:根据各教学单位组织的教学开放月实际活动情况进行评比。校督导组、校工会、校教学委员会联合评选若干名表现突出的教学单位,予以表彰,奖品由校工会提供。

5.请各教学单位在10月21日前把本次教学开放月活动方案、教师教学开放月课程申报表和学院教学开放月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至杜笑咪OA邮箱。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第13周至第16周,根据课程安排可以适当延迟,但不建议提前)

四、开放对象

全校师生、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及其他关心我校教育教学发展的社会热心人士。

五、各部门主要职责

1.教务处

(1)汇总各教学单位教学开放月课程申报汇总表,统筹安排并在校园网及时发布,组织协调此项活动的开展。

(2)负责本次活动监督检查,协助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开放月活动相关录像及视频制作等工作。

(3)负责校级专家讲座,从学院上报的教学开放月课程申报汇总表中选取一至两门课作为校级公开示范观摩课;

(4)教务处联络人:杜笑咪,联系电话88296998。

2.各教学单位

(1)制定本单位教学开放活动方案,选拔、落实教学开放月示范上课的教师。

(2)负责邀请并组织好各类人员参加教学开放月示范观摩课的听课活动、组织每节课的评课安排。

(3)负责发放开放月所需的各种表格和材料,并负责资料收集归档和活动总结及宣传报道。

(4)杨汛桥管委会(基础学院)协助相关教学单位做好在新校区举行的观摩课组织工作。

教务处 校工会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