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各毕业班班级: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暂行管理办法》(教务处[2012]39号)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要求与程序,将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查济民楼201办公室刘老师。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城建学院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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