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0年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开始申报,本次申报的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所获优秀科研成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事项按《浙江树人大学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浙树办科[2013]18号)、《关于调整部分优秀学术论文奖励标准的通知》(浙树办科[2015]48号)、《调整科研奖励、科研业绩和项目认定的补充规定》(浙树办科[2017]16号)和《浙江树人大学提振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浙树科〔2019〕65号)执行(见附件一)。
2.奖励内容为:优秀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学术著作、知识产权、结题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等。
3.由于科研系统正在升级改造,本次申报统一填写科研奖励申报表(见附件二),先交学院审核、统计并汇总,再由学院统一将电子稿、纸质稿(经院长签字)盖章后送交科研处复核,最终报学校认定公示后核发。
4.各位老师科研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3日,学院审核确认后统一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科研处联系人:吴 雯,电话:88299831
科研处
2021年4月6日